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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骑电动车在人行道上正常行驶,被前面的1辆轿车突开车门撞到在地

我方骑电动车在人行道上正常行驶,被前面的1辆轿车突开车门撞到在地 我方骑电动车在人行道上正常行驶,被前面的1辆轿车突开车门撞到在地,之后,不管也不问,我 们自己看的病 ,后来见面1次,调解不成, 责任认定书下来 ,对方付全责,我方无责 ,我方有必要起诉对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4-03-16 22:4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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