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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身份界定

受贿罪身份界定 我友是一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企业工人(为股份制,以工代干).任经营处经理两年(此前一直在子公司各部门任经理,工作努力,口碑甚好)任职期间,收受供应商红包.放在办公室用于本部门活动经费.至案发时,已用去3万元,家人全额补缴,其余十多万元原封不动在办公室被检察机关一并收缴,核实无误.家人及他本人并未动用一分.现检察机关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诉他,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GI9904(安徽-滁州)
提问时间:2010-10-16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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