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我们的行为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吗
我们的行为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吗 2014,3月6日晚八点多,我们家人把我姨从拘留所接出来后送到派出所门外。原因是我姨因为在3月3日晚上在车站被派出所和公安分局的人强制拘留了。我姨只是想去北京上访,但是他们抢夺了身份证,并且有动手的行为,并强行送进了拘留所。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派出所的办案人员又有动手,拽掉上衣等行为,导致我姨在去拘留所的警车上一路裸露上身,到拘留所还没下车就心脏病复发。派出所的人给我姨喂了一把救心丸后,把她拖拽进拘留所,下车前派出所的人给我姨穿好了上衣。我已在进到拘留所的三天三夜没吃没喝,因为全身疼痛,不能吃喝,并且我的家人把我姨以前在医院的诊断证明给拘留所的人看了,医院的诊断证明是我姨有心绞痛、冠心病。因此,拘留所在我姨到他们那三天三夜后找到办案单位,要求解除了对我姨继续拘留的合同。3月6日晚七点左右拘留所通知我们家属到拘留所接我姨。我姨因强制拘留并受到办案人员的侮辱,所以让我们家人把她送到了送她去拘留所的那个派出所,目的是想讨要一个说法。我们到了派出所时已经晚上八点多了,敲门后门卫叫来了几个值班民警,但是他们没有开门,推脱领导不在不能解决。我们家属要求见他们的领导,但是他们没有答复。我说我姨被他们强行送进拘留所,三天三夜没吃没喝,并受到他们的过激行为,他们就不该负责任吗。得不到任何答复,我姨让我们把她抬下车,放到了派出所大门外的地上。期间我还拨打110 电话报了警,但是还是没人管。我们在把我姨放到派出所门外的地上以后他们派出所的人在里面看着,还一直录像,但是没有人出面管躺在地上的人,也没有人解决问题。后来我们家人就离开了。十点左右我们接到我姨打来的电话,她说她在120的车上,是派出所打了120,跟120的说是路边要饭的躺在了派出所的门外。我姨要我们家人去接她,在半路上找到我姨后连同120的车我们又一起返回了派出所。到那后我们家人情绪都很激动,派出所明知躺在他们门外地上的人是谁,但是却说是要饭的。到派出所后我们又开始叫们,用手拍大门,再后来用脚踹了几脚。这期间我老公也用脚踹了大门,在他们无动于衷后还骂了他们几句。里面出来人后还是不开门,我姨的女儿把手从旁边的小门伸进去,一拨弄小门就开了。我跟妹妹就进到了派出所里面,并且进到办公楼一楼要求见他们的值班领导。但是他们说解决不了,等领导开会研究,让我们到外面等。我跟妹妹就从办公楼出来了,但是那时小门已经从里面锁上了,我俩出不去,就靠在了小门的里面等。在等的过程中公安分局的人也陆续来了很多,那时我姨还在120的车上输着液,在派出所的外面,120的车上。等了很长时间后,仍等不到任何结果,我跟妹妹再次进了办公楼,想去找领导问问研究的结果。在上到楼上会议室门外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心脏难受,双腿打颤,有些站不稳了。推开会议室的门,我问领导怎么解决,他们说还在研究,让我到外面等。我从会议室出来就靠在了会议室门旁边的墙上,会议室外民警要我去楼下等。我说我下不去了,下去了我就上不来了,因为当时很难受,也很着急。我就勉强扶着墙走了几步,挪到了离会议室远一点的楼梯口附近,还是站不稳,靠在墙边。又等了一段时间后,我听到我老公在楼下喊我,怎么他们还没结果,要等到什么时候,我姨都已经三天三夜没吃没喝了。这个时候他因为着急已经和我妹夫一起把我姨从救护车上用担架抬进了派出所的办公楼下。我听我老公在下面很着急,就又挪动想去会议室,但是因身体不适刚走几步就跪在了地上。我老公听不到我的动静跟回答就也上来了,看到我坐在地上就着急了,就开始在会议室门外说是不是想把我们家人都折腾死,并且想把我抱进会议室。可是我这时根本动不了了,感觉越来越难受,呼吸越来越困难。我让妹妹在车上给我拿来了救心丸,吃下了还是不行,这是120的救护人员上来了,他们一直在楼下没走。救护人员看到我的情况危及,就跟在场的公安民警说找个房间,要给我做心电图,进行急救。但是在场的公安民警没人管,无动于衷。我老公因为着急,在离我最近一间房门因为打不开,情急之下就踹开了,并把里面办公桌上的东西胡乱的弄到了地上,然后和我妹夫一起把我抬到了那个办公桌上。医护人员让所有人出去,要给我做心电图,急救。我老公跟妹夫在出去之后就被公安机关带上手铐带走了。第二天送进了看守所,定的罪名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我想请问,我们的行为构成冲击国家机关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崔彩凤(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4-03-14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