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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此事如何维权?

此事如何维权? 八年多前乙方窥视到甲方隐私,并当茶余饭后消遣闲话到处传,由于地处台州乡下,当地人多数文盲没文化,不知损害他人权益,后发生民事纠纷争吵,当地警察来后,因没证据,口头警告侵犯他人隐私,和辱骂称呼损害甲方名誉的的乙方。事后两天双方没什么动静,第三天当地民众看甲方无动静,示意侵犯隐私不受法律保护,并变本加历宣传辱骂诅咒恐吓甲方等。甲方好不容易忍受他人一个多月心理伤害,并录音乙方和当地文盲群众侵犯隐私其证词。后抱着开颅手术后伤口疼痛的代价听好有用证词,充满希望到当地法院,可律师给了失望的答案,录音不好鉴定,法院不接受此案,并建议去村立协议。没法以为协议也算讨回公道,想到此事有关治安,派出所法律效应大于村,可派出所说此事是小事,不受理,派出所有自己的法律,要是乙方拒不签协议,无法对其处罚。把事推给村里,没法找村书记,却得知村无法盖章公证,没有公证盖章,那张协议有如废纸。情急下问昔日同学在别的镇政府上班,得知每镇都有调解中心,也盖有调解章,于是到当地镇里,可镇政府说是服务政府,调解要双方同意下才能,能强制的只有公检法。说此事有证,影响治安,属公安管,又推给公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暗想从前(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03-1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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