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国安
关于配合公安讯问相关问题
关于配合公安讯问相关问题 有人报案,说我诈骗,派出所受理让我去一趟,我就按照要求到派出所制作询问笔录。于是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1.当时制作询问笔录的公安干警为一人,但是最后的询问笔录上是两个人的名字;2.最后案子在派出所不了了之,对方不知道以什么方式取得了询问笔录(当时询问人员告诉我不会流出去的),然后递交到法院(出现在法院的证据目录中),今天去法院拿材料,法院调解的人说,公安认为此案不能以诈骗罪立案,建议报案人到法院以欺诈起诉。
我就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证明我的询问笔录取得程序不合法;以及我可以对对方取得询问笔录提出质疑,我就想到这两个方面,如有补充望大师指点迷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612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3-13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