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1下,我在给别人帮忙的时候因为不小心手部受伤,住院治疗花了1万多元
这是可以算工伤,可以报销 的
可以给报销
你好,不属于工伤,你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由雇主承担。
在雇佣合同中,雇工按照雇主的指示提供劳务,雇主向其支付报酬,雇工是有偿的,而帮工一般是无偿的,或称义工。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二者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工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害或致害,应由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雇工有过错的可适当减轻雇主责任,而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帮工,在从事帮工活动中受到损害或者致人损害的,由义工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义工使用人与受益人不一致的,可以酌情由受益人适当补偿。义工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适当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如下的规定: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