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保障我的权利?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保障我的权利? 黄律师您好:
我是山西省平定县生人,1986年2月份我县新成立城关镇环卫队,负责市政管理,我在该单位成立之初即参加工作,职务是统计,外兼收费(主要是各单位、企业的卫生费),一直工作到2002年4月25日,单位换届,新任领导开会重新安排工作,我无法接受当时领导的不合理工作安排,多次向领导反映,无果,遂赋闲在家至今,当年(2002年)1~4月工资未开。
我从未辞职,单位也无任何口头或书面辞退通知,而我的工资也拖欠至今未开。单位自成立起,所有员工均未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请问黄律师,我的情况是否已是事实合同,我的拖欠工资能要回来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vezh……(山西-阳泉)
提问时间:2009-02-22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