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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有欠条,欠债人买房向本人借款,现欠债人无力偿还打算卖房,是否还要写补充协议以防止欠债人消失?

有欠条,欠债人买房向本人借款,现欠债人无力偿还打算卖房,是否还要写补充协议以防止欠债人消失? 本人与前任朋友婚前共同出资贷款买房一套,房产证是欠债人名字,装修钱是我出,后分手,分手之际写下签订还款协议,还款协议上没有写明欠款原因,也就是这个房子的事情。后欠债人无力偿还,准备卖房以偿还欠款,由于欠债人有换号码躲避本人的情况,请问律师:1 是否还要写补充协议以防止欠债人再次消失?2 若写补充协议,该注意些什么?怎么写?3 可否申请冻结房产,防止欠款人卖房消失恶意拖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遇事不慌(重庆)
提问时间:2014-03-11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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