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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的抚养费 我们的离婚协议当时是,孩子判给男方,孩子在七岁后有权利重新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偿还共同债务,剩余女方该应分得的财产作为女儿日后的一次性抚养费。  现在女儿有意向想随我生活,女儿的抚养费我已经一次性给予他父亲,假设女儿要随我生活,我该怎样向她父亲索取女儿的抚养费?标准该多少?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是不是应该由他父亲全权负责?直到孩子成年学业毕业?谢谢为盼!(现孩子七岁多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l3679(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0-10-14 14: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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