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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西,我和老婆出资,以我妈的名义,用我妈的宅基地和老房子申请危房改造,原拆原建

我在广西,我和老婆出资,以我妈的名义,用我妈的宅基地和老房子申请危房改造,原拆原建 我在广西,我和老婆出资,以我妈的名义,用我妈的宅基地和老房子申请危房改造,原拆原建。建了新楼。目的是改善了我爸妈和我、老婆、孩子的居住条件。现在我老婆闹离婚,原因是我在外打工,不给她管我工资。因为很多律师说:这新楼产权还是我父母的。所以她说要回一半的建房钱。各位律师,我老婆的说法合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西)
提问时间:2014-03-10 13: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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