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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推迟或不予退还购房者2万押金

房产商推迟或不予退还购房者2万押金 今年九月底看中一个楼盘,交了2万元所谓的排号费。当时工作人员介绍说交的2万元不是意向金,不需要签意向合同,十月一日开盘当天可以按照交钱的先后顺序来优先挑选自己喜欢的楼层房间,然后签意向书,2万元自动转成意向金,一个星期后签购房合同,再转成首付款其中的一部分;如果开盘当天没选到喜欢的,或者决定不购买的,当天无条件全额退款。结果十一当日房价变相增涨,我决定先不买回去考虑清楚再说,要求退还2万押金,他们就以各种借口搪塞我,让我15号再来退,与他们理论了2个多小时无果,只能离开。请问如果15号他们仍然不退钱我可以起诉开发商吗?在15号之前这几天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Nc5635(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0-10-14 09: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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