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问题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问题 我姐夫离家出走两年未归,于是我姐提出离婚,法院判离孩子归我姐抚养,对方付抚养费一万一千多元,但是对方回来后,我姐去要抚养费时对方又谎称离家出走不予理睬,而法院也以其出走为由说无法要回抚养费,后来法院又调解说其母亲(孩子的奶奶)说可以看在孩子的面上由他们出钱一次付清六千元左右算是抚养费。请问律师法院的这种调解合理吗?我姐该接受吗?法院只能做出这样的调解不能要求对方回来付抚养费吗? 问题补充:
现在法院说如果不接受这样的调解,两个月后,就不管了,只能等到男方回来再重新申请执行。我们觉得这样不合理,不接受。可法院还是这样坚持,其实就是必须接受,否则就不管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呢?问题补充:
问题补充:如果我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受理吗?申请执行需要申请书之类的东西吗?我姐能如数要会一万一千多元抚养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ncao(河北)
提问时间:2010-10-14 07: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