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相关部门有法不依,交通事故医保法律问题求助
相关部门有法不依,交通事故医保法律问题求助 你好,我母亲给电瓶车撞了(我的母亲是一名退休教师,有职工医保),做了开颅手术台,一个月还是昏迷中。目前以花费20多万医药费,
后续费用还不知道要多少。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可是对方根本没有陪偿能力,就算通过法院也没有办法,我现在自己也没有能力去支付了。
我母亲是退休职工,但是因为交通事故医保不给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35号令三十条有明确规定,可以找医保先行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对先行支付也
有明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但是地方的相关具体的操作流程还没有出台。我也和当地的社保部门沟通过,医保部门也帮我们和
市里医院的职工医保部门沟通过(我们是县城,目前我母亲在市里的医院治疗),但是市医院的医保以没有相关的规定推托,不给办理,象
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yh88……(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4-03-08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