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车祸意外事故理赔

车祸意外事故理赔 本人在国庆节前出了次车祸,由于我所乘坐的出租车撞了另一辆出租车,因此我在车内受了伤,脸颊及嘴了缝了针。经认定我属受害者,一切医疗费用都由出租车公司负责。
但是,之前我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险,保险公司也理应赔偿我在此次事故中的一切医疗费用。
所以我想请教下,是否上述发生的医疗费,我可以享有两方的同时理赔(肇事的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 问题补充:
我除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险,我还申请过信用卡是附带交通事故的意外保险的。那么是否我可以享有以下三方的同时赔偿:1.保险公司的理赔,2.信用卡附带险种的理赔,3。出租车公司以上三方的公共理赔时么?

但是咨询了保险公司,他们说我在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累加享受的。比如医疗过程中花费4000元,如果出租车公司承担了全部,那么他们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任何赔偿了。

请问专家,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因该如何处理应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luemo……(上海)
提问时间:2010-10-13 15:2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