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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遗症致老人再次出事法院如何确定责任比例?

交通事故后遗症致老人再次出事法院如何确定责任比例? 父亲因交通事故致60%伤残,遗留癫痫后遗症(来自司法鉴定意见),第一次法院判决,现在申请强制执行。两年后父亲又因癫痫突发摔伤头部(有医院病例和诊断证明),至今成为植物人。请问第二次法院开责比例会是多少?按照因果关系,对方是否应该负主要责任?(癫痫在路上发作时我母亲陪在身边的,但癫痫犯病根据来不及反映,有证人可以证明我父亲平时外出是有我母亲陪伴身边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g05……(北京)
提问时间:2014-03-0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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