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特咨询关于离婚后 癫痫脑瘫小孩的抚养费问题

特咨询关于离婚后 癫痫脑瘫小孩的抚养费问题 你好!2007年我们协商离婚后,当时就3岁多的癫痫脑瘫小孩的归女方抚养,抚养费协议内容为350元每月,教育费和医疗费各自承担一半,离婚后不久适逢单位派我出国工作了一段时间,我回国后都是一次性给付抚养费1万每年。
    现在我回国工作了,工资每月仅有3000左右左右,自己每月还需支付房子的按揭贷款1500左右,(本人目前单身尚未再婚)加上自己日常的生活费用等花销,每月的工资下来几乎是月光族了。但女方还是要求我按前面的每年1万缴纳抚养费,我感觉压力非常大!现在10岁孩子因有癫痫和脑瘫,每3月就需要2000元来买治疗用药,目前孩子可以自己走路,但不能说话,手不拿东西,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考虑到前妻家经济条件比较好,且她已再婚了,再婚后还在外省购置了房和车,另外重庆她老家征地拆迁,她和孩子补偿共分得一套2居室房子,但尚需要补缴几万块的差价费用。她母亲分的一套1居室的房子。还有孩子前几年已经办理了二级残废证,每年政府或街道社区应该有部分救助金,具体数额我不知道。
    而我就一套2居室的二手房,还在支付按揭款。且还需考虑再婚的事宜,目前收入不高压力也很大的。
     鉴于以上情况,我想咨询一下,就前妻要求我还是每年给1万元的抚养费,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或双方协商要求减少一些呢?主要基于她家的经济情况较好,特别因为孩子也分到了一份房产,前妻系独生女,现在她家房子有4套加上一辆车了。且她再婚后的丈夫也对生病的孩子比较好,即可认为前妻的再婚丈夫也是同意共同抚养这个病孩子的。
    即如下说法:“7、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这第4条,是否可以作为我少支付或减免抚养费的依据呢?谢谢!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怎么来处理关于离婚后生病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比较好?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lata……(重庆)
提问时间:2014-03-03 15:3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