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是否侵犯了肖像权,全部责任是否在我?
是否侵犯了肖像权,全部责任是否在我? 律师您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本人今年19岁。昨天在长沙汽车南站某移动营业厅缴费,我是益阳卡去交话费他们说是外地的卡缴费需要手续费,但是我问过移动公司是不需要手续费的。
所以我准备拍张他们门店的照片去问移动公司看他们是不是正规的营业厅。谁知道我刚拿出手机正要拍,就被营业厅里的人跑出来吧我的手机抢去了,并把我也拖进了他们的营业厅中。一个女的抢着手机,另一个对我推了几下,又踹了一脚,并扬言说如果她老公在,非要弄死我。
后来去了派出所。在推托的过程中女人的手上有轻微的抓痕,而我身上没伤痕。所以南站派出所的人认定是我的错,我说要去看当时的监控录像,派出所的人说不用看,他们说不管谁先动手,我已经侵犯了对方肖像权。但是我并没有拍人的照片,只是准备拍下门面的照片(还没来得及拍就被抢了)。
所以我想咨询,我是否侵犯了肖像权,这次事件的全部责任是否在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4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03-02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