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丢失、违约问题
合同丢失、违约问题 您好,目前我是一名采油厂照井工人,我想咨询的法律事务如下。2013年12月15日,我与某公司鉴定井场设备看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为该公司,乙方为存放设备的井场照井工人。签订合同时井场共有2名工人(但另一个工人不在现场):我和刘某。
重点1:合同中明确写明甲方为该公司名称,乙方为我本人名字,刘某知情,但未签署其名字。
重点2:合同到期之前刘某将合同拿走并称其完全不知道此事且不承认持有该合同,因此合同处于丢失状态。
重点3:刘某在合同生效后极少对其看管,且于合同到期之前调离至其他单位部门,目前该存放设备的井场职工为我本人一人。
问题1:甲方对合同内约定的报酬应属于我本人,还是属于我与刘某共有?
问题2:由于合同已丢失(被刘某拿走),如刘某出示合同原件,甲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向刘某履行合同内容(即支付刘某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报酬)?
问题3: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后果?
问题4:如果刘某与甲公司私下履行合同(刘某与该公司关系非常密切),且事后未通知我本人,也未支付我本人报酬,则我应当采取哪些有效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ongyi……(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14-03-01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