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办理土地证
办理土地证 我于2004年11月30日购买了一套75平方米的住房,并且双方在当地房产交易所签订了8000.00元的购房协议。
但是我们的实计成交价是29000.00元。
其中双方约定,由我另外支付1200元的办证费由房东去办理过房手续。
一个月过后证件办好了,房东只给我房产证,于是几十元钱办好的土地证,缺问我要2万元钱才给我土地证。
请问:
1. 房东合法吗?
2. 我可以到当地国土局去办理挂失吗?
3. 我于2010年7月2日向当地法院起诉3个多月了开庭两次,可是法院还没有判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天天qcg(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0-10-12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