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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公司物品与第二天归还、公安机关要判一年

拿了公司物品与第二天归还、公安机关要判一年 我有个朋友今年刚18周岁在公司上班时将公司的相机价值4000--5000带走、第二天认识到错误、并将物品归还、但是公司已经报案、当地派出所要判我朋友一年、请问我朋友虽然犯罪了但他及时悔改、并将物品归还、应该属于犯罪终止、其公司也原谅了他、但当地派出所因为在严打期间、说不能撤案、必须对我朋友判刑、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东田丫头(河南)
提问时间:2010-10-11 22: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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