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在泰兴,我想咨询一下,我哥在靖江给一个没有执照的门市部打工

我在泰兴,我想咨询一下,我哥在靖江给一个没有执照的门市部打工 我在泰兴,我想咨询一下,我哥在靖江给一个没有执照的门市部打工,他是做电焊的,在一次干活时出了工伤,双腿摔断了,有一个脚后跟还是粉碎性骨折,现在走路都一瘸一拐,后来验伤连十级都没有验上,听律师说我国的验伤标准不一样,因为他老板没有执照,所以我哥与他老板之间就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合同关系,所以我哥这次的伤残只能按照意外伤害来验,而意外伤害的验伤标准要比劳动工伤的标准难?请问是这样吗?还有,律师说我哥这样的情况只能赔一年的误工费和一点营养费、护理费,估计一共只能赔几万块,连精神损失费都不能获赔,我不懂,两条腿都断了,而且因为这次事故,造成我哥以后再也不能做电焊这个行业了,他才36岁,腿上落了这么大的残疾,而且落下了后遗症!上有老,下有小,几年前离婚了,以后叫他怎么过啊?我国的法律就真的这么不近人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
提问时间:2014-02-27 21: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