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法人拿走公司公章及财务章,财物,卷款潜逃,不给员工说法,如何有效维权?

法人拿走公司公章及财务章,财物,卷款潜逃,不给员工说法,如何有效维权? 2010年6月9日,被告的法定代表人陈··先生,以法人身份拿走公司的所有档案及资料,包括公司的公章及财务章。事后公司员工,查找再也不找不到法人代表,现已4个月过去了,被申请人再没有发放给申请人工资,也没就是否还聘用申请人给申请人一个说法。申请人现已有4个月没有经济来源了,生活已陷困境。为了维护员工们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特向110网的律师们提出法律援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椰城之英(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0-10-11 20: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