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公办小学校长包办留守儿童所收钱财可否私有?
公办小学校长包办留守儿童所收钱财可否私有? 在当地有一农村公办小学校长在申请教育局批准后办了留守儿童的项目,每人每学期收费2400包含住宿和伙食费。校长一手安排人管理,账目的开销上是假账,学校老师都知道每学年用在留守儿童身上的一半都不到,这样每年校长可以从中赚利10万元上下,并与学校总务在每年学期末四六分红,这是否合法,要想起诉他,因掌握哪些关键证据,请求律师帮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56鄱阳(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4-02-27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