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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朋友与男友相恋五年,在感情很好的时候,男方写下了份协议书,意思就是说如果最后由于自己的原因导致未走进婚姻殿堂,愿一次赔偿对方五十万作为青春损失费。但是世事变化,今年男方提出了分手要和另外一个女孩结婚。请问,这份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gwn(山西)
提问时间:2010-10-11 15: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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