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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这种所谓“打架斗殴”性质如何判定

这种所谓“打架斗殴”性质如何判定 因举报单位领导,于2013年12月在上班途中被三个蒙面人袭击,其中一人扬言“再告状,就要你的命”,当时就报警了,派出所已立案调查。我被打成腰椎骨折,经住院治疗出院。目前派出所也未破案。医疗费要求报销时,说是打架斗殴不是工伤就不报,但是我并没有和任何人打架斗殴,毕竟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害,这种情况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伤者无错(新疆-石河子)
提问时间:2014-02-26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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