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出售使用权二手房如何规避收款风险
出售使用权二手房如何规避收款风险 律师好,我母亲刚签了房产出售合同(公房,只有使用权)对方只付了10万定金,其余款项要5月后才能支付,但要求我母亲3月底前就把户口迁走。理由是他们的孩子4月要上幼儿园,他们要这之前要将户口迁入。请问:
1. 如果我母亲迁出,届时对方不付余款,我母亲是否也失去房子了?
2. 如果对方不付余款,我们可以要求对方将户口迁出,把房子还给我们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itin……(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2-26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