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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

分支机构被总部撤消,员工能否要求赔偿

分支机构被总部撤消,员工能否要求赔偿 我们是国资委下属的央企(总部在北京)在外地的一家分支机构(不具法人资格)。因近年来经营状况不佳,总部欲注消我们企业,从我们当地撤资。同时,在其它的省市建立一家相同性质的更大规模的企业。请问:
1:我们这些已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否有优先权新成 立的企业上班;
2:如果员工不去新企业上班,能否要求总部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iaobu……(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0-10-11 11:3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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