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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医疗赔偿

人身损害,医疗赔偿 事由经过:邻居有意上门占地两次上门拢事,带了一把锄头来,共来男女8人等,并先动手打我方,我方用菜刀将对方一人右脑上砍伤,并将我方打伤几人。伤者送医院目前已经赔1万医药费。当日派出所来人,将我方持刀伤人者带到派出所,并一直关押十天,后放回来后又抓回派出所关押在检查院一直没有处理此案。而对方上门闹事者一个也没有被抓进派出所。你好!请问如何上诉?我是否可以投诉检查院?因为一直没有出面解决。关押我方并没有出示拘留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太阳花(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02-24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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