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政府强拆之后不合理补偿

政府强拆之后不合理补偿 您好  我是辽宁锦州凌河区钢材市场业者  我们这个市场是自发形成的 已经有20多年了  房屋是96年业者自费8160元盖的  13年政府打着取缔的旗号整改市场  对货物补偿每吨150元  房子每平米800元  我们感觉不合理 要求政府拿出取缔市场的条款条例  政府不予理睬 13年9月29日对市场没有搬迁者进行强拆  既没有听证会  又没有法院判决书 只是城管执法局下达的强拆判决书  请问这是不是违法操作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biha……(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14-02-24 17: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