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高空附物,意外受伤,责任该谁负责?
高空附物,意外受伤,责任该谁负责? 俩婆孙女经过小区往滨江边的路上(注:此路为去滨江边的必经之路,每天有大量住户经过),在经过某栋住宅楼下时有阳台外墙坠落,砸伤两人,事后派出所证实为该栋楼701房阳台外墙脱落导致,(注:经医院检查,婆婆右手骨折,小女孩头部多处受伤,其中一处伤口达40~50mm长,缝2针),请问
1、出事的楼房业主(701)要负多大责任?
2、街道办事处有责任吗?
3、还有其它,如房管局等等单位有责任吗?
以上问题望及时回复?着急等候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7097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0-10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