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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约22万未还清,卖方无力偿还,要求买方先为垫付20万还贷款。合同上面写的是:在卖方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时买方先行垫付人民币二十万元整给卖方。
请问:此条约定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应当怎样写才能保障买方的利益避免风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瑶瑶2328……(重庆)
提问时间:2010-10-10 20: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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