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关于养老保险金交纳

关于养老保险金交纳 我在杭州工作了三年,养老金由单位与我负责交纳,个人交费部分约每月370元(按工资比例)。05年离开单位时我将在杭州的户口转回了家乡四川(之前在家乡一直在交养老保险),但家乡社保局却因我在杭所交的费用太高,超出了家乡最高交费的三倍,所以将超出部分约二万元(含个人交费额)全部扣除上交了国库。 

请问此举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我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ason7……(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09-02-20 09: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