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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完全解决这件事情。?我这个算强奸么?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完全解决这件事情。?我这个算强奸么? 当时,是10月4日下午,我的一个朋友过生日在ktv里,当时她也在。     我们有三个男生三个女生,我们几个人喝了几瓶啤酒。(当时,我的女朋友一点酒都没有喝)。  
    后来我们去了一个饭馆吃饭,我们当时喝了很多酒,白酒啤酒都有。   到了晚上十二点左右,我们大家吃完了饭出来。我的女朋友喝的也很多。(当时有人证明,根本没有人强求她喝酒)  而且当时,我喝的虽然多,但是我的酒量很好。我很清醒。当天的一切,我记得很清楚。! 
    她出去以后说不想走路,难受想要吐,我帮她拍拍她的后背,她前面吐了一点。然后我们在台阶上做着,我问她:“我还是送你回家吧、!”  她说不可以,喝了这么多不能回家。于是我们决定找个宾馆睡觉。但是我说身上没有钱了,已经花完了。她告诉我说她身上有,还说用她的钱去。
在路上,她说难受,要我背着她,于是我便答应她,背着她走了好久,她说:“老公,你不累吗?” 我说,不累没关系。
    到了宾馆,我把她背到宾馆大厅的座位上面,在柜台上办理了手续。由于太渴,便出去买了两瓶矿泉水。 回来以后,我便让宾馆的服务员帮我拿上水,便背着她跟着服务员进了我们的房间。在五楼。  进了房间以后,服务员帮我将她扶在床上躺着,于是便出去了。  服务员走后,她说要吐,于是我拿了盆子,把她扶起来坐着,她吐的很多,溅在我的外套的袖子上面都是的,于是我便让她躺下,将外套放在房间里,出去买了两包纸,用纸把我的袖子擦了一下后,把外套放在一边。 于是对她说:“我先走了,你在这里睡觉,我明天再过来。”她说:“不要走,我害怕的很,你陪我。”  于是便抱着我的脖子,亲了我,还抱着我。我们接吻以后便开始为对方脱衣服,而且她当时很心甘情愿,一点也没有反抗。而且到后来也主动提出做爱。后来,她还在我上面,即使她醉了,我也一点也没有强迫她! 是我们便发生了性关系。 
    我的父母一直打电话让我回家,我怕他们担心。等她睡觉以后,我便回家去了。回家的时候,都已经快凌晨四点了,在家里,我将手机闹铃定在早上10:10分,心想明天一定要去宾馆接她。
    但是到了早上八点左右,我接到了一个男人的电话。他让我去宾馆,当时我去了。  到了宾馆以后,那个男的扇了我几下。还对我说他已经和她谈了四年了,父母都见过面。当时我绝望了。  ( 之前,我的女朋友根本没有告诉我这些,她以前对我说,她没有男朋友,她骗了我的感情)  ( 注:我的年龄是已满十八岁,我女朋友的年龄还未满十八,那个男的看起来也十八岁多了。)
    后来,在宾馆门口,那个男的问我:能不能对她负责,我说一定可以。他还要求我送那个女孩子回家,我便答应了。!然后那个男的就骑着摩托走了。     到后来,我便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中途我们捡了一只小狗。  她对我说:“ 你先回家去吧,我把小狗送到我的姨妈家,然后回到自己家给你打电话。”我当时担心她会不会出什么事情,便跟着她,然后打了一个“的士”想要送到她姨妈家那里。
    到了一个巷口时,她强烈要求停车,说她怕姨妈看到,让我先回去,回到她自己家里一定给我打电话。我担心她,于是要求在远远的看着她进到她姨妈家门里去。     她进去以后,我便让出租车司机跟到她姨妈家门口。  但是,谁知的,她竟然去的是刚才那个男人租的一间房子里。 于是那个男的看到我,让我进去。于是把门一锁,然后便打我,还用皮带抽了我几下。  当时那个女孩子也在,正在一张床上躺下闭着眼睛。于是那个男的打电话。像是要叫人打我,然后还让我站在那边的房间考虑。还给一个懂法律的人打电话,(那个男的说“晚上,女孩子喝酒喝多了,走不了路,是那个男的背他去的,宾馆摄像头上很清楚,然后发生关系。我能不能告他强奸罪?对方回答数说可以。)  于是那个男的回来了。说问我怎么办。如果我告上去,属于强奸罪。要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我们私了,你给我个价。还提醒我!最少两千。! 我问那个男人:“你自己说个价,只要你以后再别来找我。”于是他说给我三千整,以后我们再不追究任何责任。  让我签张欠条。 当时欠条是我们自己写的。上面写的如果再三个月之内找到三千元整。以后再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于是我便自愿签了,怕他以后不承认,就自愿提出按手印{他竟然写的是我“强暴”了她,我当时害怕,害怕他会不让我走,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于是我们都签名按了手印。后来他还说让先给点押金,我没有便先给了他一部手机做抵押,价值五百元整。如果丢失,算在赔偿金三千元中。我们又写了一张保证书,并且签名按了手印。于是他放我回去了,最后他还警告我:如果以后在和她联系。我打死你。! 我当时真的很害怕,如果不答应。他肯定不会放我走,一定会打死我。而且我当时的心情已经是完全伤心透了就签了这张条子, 最后我便回家了。


请问律师,我自愿签了这张条子以后,就代表我承认欠条上说的“我对他进行了强制性强暴么?”如果赔了这三千元,以后他还会不会来缠着我我也不知道, 我该怎么做,才能完全解决这件事? 如果那个男的利用那个女孩子四年的感情,利用那个女孩子的爱,利用欠条上面那几句话。 一起把我告上法庭,我是不是完了? 我好担心。她有没有怀孕。我都不知道。好担心。好害怕。如果怀孕。我不是完了吗?我怎么办?我该怎么找证据?  我该怎么正确的做? 请律师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84399……(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0-10-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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