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8号签订合同!但是我签订时说如果我差1个月左右押金可以退
押金?形成劳动关系是不可以收取押金的,你可以要回。
应该退。
可以要求退押金的。协商无果,起诉解决。
用人单位违法收取押金,可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