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晚婚晚育女方单方满足可否享受晚婚晚育政策?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持一孩《生育证》生育第一个孩子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我的补充: 2014-02-18 17:27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请采纳。。。
这是可以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