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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婚办理准生证转计生关系的问题

关于结婚办理准生证转计生关系的问题 男方系初婚,潍坊安丘人,农业户口,在浙江工作,女方系再婚,青岛胶南人,非农户口,暂无工作,打算也去浙江工作,依法在安丘登记结婚,婚前均无子女,想在男方办理出生证,需要将女方的计生关系转到安丘,但是安丘一直不予答复,询问下说如果女方不在安丘长期居住则不予办理,请问这是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吗?像这种情况只能去女方当地办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9857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2-18 11: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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