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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西,我想咨询一下你好!我亲戚(机关公务员)因涉嫌贪污300多万元钱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我在广西,我想咨询一下你好!我亲戚(机关公务员)因涉嫌贪污300多万元钱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我在广西,我想咨询一下你好!我亲戚(机关公务员)因涉嫌贪污300多万元钱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不服,上诉中院,中院维持原判。后向广西区高院申诉,发回重审,最后认定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宣告无罪释放。后提出国家赔偿(关押了三年多)并要求补发关押期间工资。赔偿部分应根据政策估计难度不大,但工资部分不同意补发,问财政局该局人员说,停发工资是法院下文件要求停发的,现在无罪获释了也要法院下文恢复工资函才得。请问,关押期间工资应补发吗?政策、法律依据是什么?另,检察机关为了面孑或为当事人提国家踣偿而影响检察机关形象,又重新启动对当事立案、侦查。在没有新的证据下检察机关可以立案吗?本人认为检察机关在报复。最后希望得到你的指点,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西)
提问时间:2014-02-17 11: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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