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租房定金的赔偿问题

租房定金的赔偿问题 本人是一名房东,有一间饭店对外出租。今年一月房客张某因家庭原因无人看店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因租房时张某负责了一部分装修,且剩余很多货物,张某希望解除合同的同时,能够得到部分转让赔偿金,经协商本人同意。因此本人在网站上登出了招租信息,孙某看到信息后联系本人,交谈后本人得知,孙某在前一天已经去饭店,并和房客张某已初步商讨过转让店面的事宜,但因为价格问题,故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在得知本人才是饭店真正的房东,特邀本人见面,见面后本人答应从中协调,孙某给予贰万元定金,本人写了定金收条给孙某,但本人与孙某有口头协议,此定金是保证,本人为孙某保留此饭店,不租给第三人,但如果房客张某仍然想继续承租,孙某不得干扰,本人只需退还贰万元定金即可,对孙某不做任何补偿。孙某表示同意并接受,且承诺本人,会积极与张某商谈,尽量满足张某的一切要求,不让本人为难。在此之后,孙某只去过店里一次,与张某商谈,还是因为转让价格的原因,无法达成一致。后张某与我商谈,不转让了,因为他已经找到合伙人。但本人并没有与张某或其合伙人签订任何新合同。在此之后,本人联系孙某来拿回定金,并答应赔偿孙某贰仟元损失,孙某并不愿意,并胡搅蛮缠,说我违约。请问我是否违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phia……(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2-16 20:3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