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定金的赔偿问题
租房定金的赔偿问题 本人是一名房东,有一间饭店对外出租。今年一月房客张某因家庭原因无人看店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因租房时张某负责了一部分装修,且剩余很多货物,张某希望解除合同的同时,能够得到部分转让赔偿金,经协商本人同意。因此本人在网站上登出了招租信息,孙某看到信息后联系本人,交谈后本人得知,孙某在前一天已经去饭店,并和房客张某已初步商讨过转让店面的事宜,但因为价格问题,故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在得知本人才是饭店真正的房东,特邀本人见面,见面后本人答应从中协调,孙某给予贰万元定金,本人写了定金收条给孙某,但本人与孙某有口头协议,此定金是保证,本人为孙某保留此饭店,不租给第三人,但如果房客张某仍然想继续承租,孙某不得干扰,本人只需退还贰万元定金即可,对孙某不做任何补偿。孙某表示同意并接受,且承诺本人,会积极与张某商谈,尽量满足张某的一切要求,不让本人为难。在此之后,孙某只去过店里一次,与张某商谈,还是因为转让价格的原因,无法达成一致。后张某与我商谈,不转让了,因为他已经找到合伙人。但本人并没有与张某或其合伙人签订任何新合同。在此之后,本人联系孙某来拿回定金,并答应赔偿孙某贰仟元损失,孙某并不愿意,并胡搅蛮缠,说我违约。请问我是否违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phia……(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2-16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