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是否可以更改
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是否可以更改 我是葫芦岛南票区的,工作单位是锦州女儿河纺织厂,现在下岗在家。我的实际年龄是1965年8月4日(身份证和户口簿一样)户籍档案也是1965年8月4日。但是我的工作单位的档案年龄是1967年8月4日,档案在锦州市劳动局,现在可不可以改过来,怕以后退休的时候麻烦.但是我问锦州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说档案是不可以更改的。请问我是不是可以起诉劳动局,刚才我在网上看到;《关于在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使用公民身份号码的通知》(劳社厅函[1999]66号)明文规定:“一律使用 ‘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劳动保障部门各类信息中全国统一标识的、唯一的个人编码名称……在系统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公民身份号码(原居民身份证编号)错误 信息,如重号、多号、错号等,请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并修正。”说的档案可以更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pwxws(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4-02-15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