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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我想咨询下,我朋友以我的名义贷款买了一辆车,他逾期三个月没有还

我在成都我想咨询下,我朋友以我的名义贷款买了一辆车,他逾期三个月没有还 我在成都我想咨询下,我朋友以我的名义贷款买了一辆车,他逾期三个月没有还,钱被担保公司垫付后,车子被强行收走,要求拿一万违约金,是按贷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现在担保公司说车子买不够贷款余下四万五,说要起诉我。请问该怎么办啊?担保公司违约金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2-14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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