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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产 法律咨询

动迁房产 法律咨询 以前我和爸爸、妈妈、爷爷四口人居住在一起,爷爷是承租人。04年房屋动迁,获得动迁款60万元,动迁协议上安置对象为我们四个人。我们用动迁款58万元购买了现在居住的房屋,另2万元全给了爷爷,但是爷爷坚持在购买房屋的产证上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当时为了不让八十多岁的老人生气,我们就同意了爷爷的这个要求。后来我们四口人一直居住在一起。现在爷爷过世了,其他的叔叔、姑姑们说这套房子是爷爷的名字,就是遗产,大家就都有份,要来分这套房子,要求我爸爸按市价出资75%给他们(我爷爷共有四个子女)。 
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认定这套房子是共同共有财产,而不管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或者有什么方法可以保护我们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h_hh(上海)
提问时间:2008-09-0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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