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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 我正常行驶,撞到横穿马路没走人行道的男子,同行的女子也因惯性同时跌倒。女子当时说没事,男子看起来比较比较严重。交警来之后,判定男孩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后来送到医院,男子无大碍,只是软组织伤,和怀疑有轻微的骨裂,但是家属要求住院、陪护等,当晚女孩也表示手疼,我也让检查了,没什么问题。只是软组织擦伤。现在,在经过一周的住院治疗后,一共花销1万多,全部由我垫付,可是对方提出要误工费、营养费,要算上男子和同行女子两个人,要求继续赔付2万,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如果打官司,对我有利还是有弊?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谢谢了!拜托大律师解答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hejus……(北京)
提问时间:2010-10-08 19:11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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