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继承
不用再给钱了
根据您的描述,公租房是您父亲购置,产权登记在您父亲名下,属于您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他人无权主张了。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你好,房屋产权已登记为准,你爷爷奶奶处分自己的房屋,别人没有权利干涉。而且,你叔叔现在来要求自己的份额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不用,根据房产证这套房子属于你父亲。其他人无权主张。
据你描述情况,无需支付。 我的补充: 2014-02-12 11:24
即使作为遗产存在争议,诉讼时效也已经过了。
一般不必给他们钱了
您好,不必给他们钱了。他们无权干涉
你好,不需要再给了.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该房屋公转私时由你父亲购买,且等级在你父亲名下,那么该房屋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其他人都没有任何关系,你两个叔叔对该房屋无法主张任何权利,不需要给钱,一分钱都不用给,房屋全是你父母的。
不必给他们钱了
你好!爷爷去世已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另外,房子是由你父亲买下的,登记在你父亲名下,叔叔无权要求分割。
过户时他们知道的,因为已经过时效了,可以不用给
房屋子在你爷爷在世时属于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在你奶奶在世时,房屋由你父亲购买并登记在你父亲的名下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不属于你奶奶的财产,因此,其他人没有任何法定的理由和你父亲争夺房产
你父亲承租人变更手续合法并且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话,该房屋与其他人无关。详情可来电咨询。
你好,房屋在多年前已经过户于你父亲名下,该房不是遗产,你叔叔无权要求继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这套房子属于你们所有,你们不需要给你叔叔补偿。他们也争不了这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