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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民事纠纷还是劳动纠纷????

民事纠纷还是劳动纠纷???? 我母亲今年59岁,从1979年开始在霞浦县下浒镇卫生院工作至今32年,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2008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办社会养老保险,而我母亲没能办理,询问卫生院领导及县卫生局领导,说是我母亲年齡太大,不能办理。据私下了解并不是都不能办理,有的和我母亲同年齡的人已办理了,而她们能办理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现在医院实行统一管理,要合并地方门诊部,我母亲就意味提前退修。而退修后将面临的生活问题如何解决?
   就这问题询问霞浦县下浒镇卫生院院长,他说有两种办法:一是一次性金钱补偿(400元人民币/ 每年,也就是400*32=12800元人民币);二是退修后每个月到医院领取360元人民币,但由于明年实行医疗改革,药物零差价管理,如果县上财政没拨款,医院就不付责这费用。
    综上所诉,我这为人子的不知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敬请各位资深大律师给予帮忙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jhwjk(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0-10-0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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