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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一年后 ,女方给男方父亲打欠条,应该还么

登记一年后 ,女方给男方父亲打欠条,应该还么 两人于一年前登记,在一起生活,但没举行婚礼,男方也没给女方任何彩礼钱,登记前男方父亲给女方出了一部分钱买了一辆车,女方也出了钱,登记后,男女双方一起还车贷,还未付清银行贷款,现在,两人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女方到男方家中取衣物时,男方要女方给他父亲打了3万元的欠条,登记后男方父亲出的钱给买了开工厂用的设备价值3万元,收据在女方手中,两人登记后买的家电等2万元,发票也在女方手中,请问,女方要给男方钱还是男方给女方,要给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86180……(山东)
提问时间:2010-10-08 16: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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