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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自拟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自拟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的老公婚前在老家买了房子,房产证是写他的名字,但后来来了珠海工作,婆婆就说要把房子留给他弟弟住和供,但房产证名字还是我老公的。去年我们在珠海结婚,现在我们在珠海买房子,如果以写我们俩的名字得算二套房,所以老公说就用他弟弟名字义买,我们供。请问为了避免以后引起纠纷,我们自拟一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需要找律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s159(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0-10-08 14: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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