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借款给朋友,朋友经得我同意后又把款借给另一人,另一人直接写了借条给我。现在起诉至法院,我这算是民间借

借款给朋友,朋友经得我同意后又把款借给另一人,另一人直接写了借条给我。现在起诉至法院,我这算是民间借 借款给朋友,朋友经得我同意后又把款借给另一人,另一人直接写了借条给我,二个月后归还。另一人到期没有归还时,又重新出具了一份新的借具,之后又让他的公司在借具上签字担保。后朋友下落不明,现在起诉至法院,我这算是民间借贷还是债权转让?有效吗?需要将朋友列为第三人吗(原告、被告、法院都知道已下落不明,公安局已在公安网上发布了通辑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07908……(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4-02-10 17:0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赵丽律师

河南驻马店

王垒律师

河南驻马店

王振兴律师

河南驻马店

李永专业律师

河南 信阳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驻马店律师
赵丽律师 
河南驻马店
已帮助 89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振兴律师 
河南驻马店
已帮助 991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垒律师 
河南驻马店
已帮助 26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驻马店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