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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有遗书,但是没有经过公证,都需要带什么去办理

有遗书,但是没有经过公证,都需要带什么去办理 我妈一共生了2个孩子,在去世的前一年就把家里人都叫齐了。我是老二,因为我大哥一家有自己的房子,我是和我妈妈生活在一起的,没自己的房,所以说我妈的意思是她没了以后,房子归我。

  但是没有做过正规公证。后来我妈去世以后,我妈的母亲还活着,到了公证处办了一半,没办下来。卡在我姥姥身上了。因为我妈去世前没有做过正规的公证手续,这事虽然家里都知道我妈说的话,但是按照国家的法律,这种口头遗嘱没用,只能走继承形式。我妈刚走的时候,我奶奶还活着,如果按照继承形式,得有我奶奶、我大哥和我的。我奶奶那会早得了老年痴呆了。公证人员说,像这种情况,就算把我奶奶带过去也没用,她的话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能等我奶奶去世以后,她应继承的这三分之一的房产落到我奶奶的孩子们身上才能办。

  我奶奶还没去世的时候,我大哥先没了。后来我奶奶也没了。这也是几年后的事情了。然后我们又去了公证处,到了公证处以后,当初帮我们办理的公证员早忘了我家的情况了,我们找到当初帮我们办理的那个公证员,他愿意继续帮我们办下去,就是前几年我们第一次办理公证的那些档案全部可以使用,不需要再去重新办了。

  等把需要的档案都弄好了,公证员排好了时间,约我们办理公证手续的最后一步时,他才发现,我奶奶是在我妈之后死的,这样又把我姨、舅舅们给扯出来了。我奶奶生了好多孩子,其中好几个都已经死了好几十年了。最短的也30年了。他们死之前还都结婚有孩子了。去世以后她们的媳妇带着孩子就走了,跟我奶奶那边就没有再联系过。这最短的都失去联系30多年了。我们也托人找过,根本找不到人。

  1年前我们去法院想走上诉的形式,结果法院说,这事牵扯的人太多,如果想告,必须得把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全部告了才行,但是要告别人需要提供人名、身份证号和他们的档案。我们连人都找不到,上哪里去提供法院要的这些东西?那会实在是很生气,我妈明确说要给我的,这事家里人甚至比较好的邻居朋友,没有不知道的。家里全部的人也都不争这房子,就因为找不到已经去世的舅舅们的媳妇和孩子弄的一直就卡在那,办不下来。

  后来我就不准备再办了。本打算等以后拆迁的时候,这事就用不着我急了。毕竟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妈妈的,一个早就去世的人。到时候拆迁的自然会急着给处理,也就用不着我着急了。

  结果过了一年我闺女这马上要结婚了,朋友劝我,父母都死了好些年了,这闺女都要结婚了,也该收拾收拾家里了,老人的东西别再留下了,柜子也全换了,结果翻出来一张在我妈去世的一年前留下来的遗书。说是房子归我。遗书我让家里人都看过了,都认可遗书的真实性。

  我打算过完年,再带着前两年办理好的那些档案材料和遗书去趟公证处,这次我要去的话,需要带着见证人吗?就是证明这遗书真实性的亲人?需要带几个见证人去?见证人都需要带着什么东西?另外如果不需要带见证人,直接让亲属在遗书上面签字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z1101……(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4-02-1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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