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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19人不问原有殴打,应该如何定性

被19人不问原有殴打,应该如何定性 前不久我刚下车,被19个人不问缘由用镐把、钢管殴打,我并没还手甚至连话都没来得及说,致使我7处骨折、多处积水和骨挫伤!殴打我的那群人打完就跑了,我的司机第一时间报了案,公安局走路也只需要3分钟而已,可是40多分钟都还没有来。当晚我儿子带人多处寻找找到了打人者之一,期间没有做任何事情,等待警察到来,开始矢口否认,后来在他家人的劝说下承认了,我第一时间做了法鉴结果已构成轻伤,可案子在公安局9天没有作为,上交到刑警队抓了三个主犯,几天后放走了两个,刑警队是否有权放人?应当如何定性?询衅滋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12360(吉林)
提问时间:2014-02-10 11: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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