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力
我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力 因本人所属的部门由于集团公司调整,撤至济南,本人当时怀孕6个多月,集团将期留下处理前期的遗留问题,本人于200711112日生下一男孩子,本来我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2004年签到2004年12月31日,2005-2006-2007,但是到了2007年12月,我顺产开骨缝生了一男孩子后,新的劳动法已实施了,但当地A子公司却不给我续签合同(可以一次性签三年)要给我签外包,我当然不愿,我已在本企业服务了5年,企业为了逃避责任,要想签本地合同也可,但必须找到接收公司,产假后不管了,让我直接转档案走人,(因我所服务的公司集团公司在青岛,当地有三家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他们所指的公司就是这其中三家子公司中的一家,可怜天时天寒地冻,由于我受刺激奶水都回了,本人脖子中长有一个瘤子也不能生所,婆婆也劝我看在60多天的孩子份上,大冷天的,就接受吧,我不想将我的保险转至菏泽曹县,便同意签当地的合同,条件也是按他们授义的签,他们便将我06-07年的合同撒掉,签了一份20061月1日到2008年4月30日的合同,(正好到我5个月的产假期满)这份合同是在趁人之危,违背本人意愿的情况下所签,但是我在2008年5月1日到这家子公司上班,一样让我签外包合同(青岛兴程公司)我才感觉自己上当了,由于在子公司没有受到应有的待遇,我只能被迫辞职,这时A公司也催我将合同转出去,因为我由于前期公司调整本来是服务于A公司,但05年3月转至集团总部,但仍在A公司当地上班,现在公司却停发了我产假过后的哺乳期工资,也拒付经济补偿金,还指责我前期违约,上别的公司上班了,我现在是有冤无处诉,相信我的事件虽小,但从来是没有人见过的,正义还在吧,天理还在吧,可怜我的孩子没有奶水吃,这是终身的遗憾.我现在已仲才过了,但是仲才的总门,大家可想而知,我只能上诉法院,但公司说了,宁可钱花给大律师,给法院,也绝不给我一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yi……(山东)
提问时间:2009-02-18 22:09